2019年4月3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了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从7月1日起,至2024年底,对中央所属企事业单位减半征收文化事业建设费,并授权各省(区、市)在50%幅度内对地方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减征此项收费。这是在有关部门关心支持下,全行业多年努力取得的重要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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