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广告协会第六届理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关于中止会员资格情况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根据《中国广告协会章程》规定,中国广告协会开展了会员资格复检工作,对会员进行了梳理。部分会员或长期不履行会员义务、或不参加协会各项活动、或经营状况异常、或有严重违反本章程的行为,决定对北京维传凯普广告传播有限公司等28家单位予以中止中国广告协会会员资格。具体名单如下:(排名不分先后)
北京维传凯普广告传播有限公司
无锡市富润广告有限公司
常州三有广告有限公司
安徽不夜城广告公司
安徽金太阳广告有限公司
江西方圆广告有限公司
福建新奥光明传媒广告有限公司
浙江精诚广告有限公司
山东信通广告有限公司
广州市天进广告有限公司
广州阳羽广告装饰有限公司
上海恺润广告有限公司
都尚(北京)广告传媒有限公司
北京奥神传媒集团公司
广东百合蓝色火焰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湖南日新广告有限公司
合肥嘉宝传媒有限公司
北京东方博杰广告有限公司
陕西正远广告公司
南宁金岛广告有限公司
北京优络传媒广告有限公司
爱国人国际传媒广告(北京)有限公司
吉林省悦影堂东北影视制作基地有限公司
合肥金戈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庐山东方艺术广告公司
北京窄告互动广告有限公司
江苏卓越形象媒体传播有限公司
上海爱菲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以上单位不得以中国广告协会会员名义从事宣传、经营及相关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