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5月31日中国广告协会第七届常务理事会第八次会议通过)
中国广告协会第七届常务理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4年5月31日召开。会议应到代表77人,实到代表60人,超过会员代表2/3,符合《中国广告协会章程》有关规定。会议审议了如下议案:《关于制定〈中国广告协会行业自律警示办法〉的议案》,同意代表60人,弃权0人,反对0人,无效0人;《关于中国广告协会新申请入会会员情况的议案》,同意代表59人,弃权0人,反对0人,无效1人;《关于中国广告协会分支机构合并的议案》,同意代表59人,弃权0人,反对0人,无效1人;《关于审议中国广告协会团体标准的议案》,同意代表59人,弃权0人,反对0人,无效1人。表决通过人数均超过参会代表的2/3,符合《中国广告协会章程》相关规定,表决结果有效,形成以下决议:
一、同意制定并实行《中国广告协会行业自律警示办法》;
二、同意北京华体世纪体育场馆经营管理有限公司等61家企业的入会申请;
三、同意合并中国广告协会智慧文创专业委员会、中国广告协会IP工作委员会,设立“中国广告协会文创与IP专业委员会”;
四、同意制定《互联网广告 数据流通平台技术架构》《互联网广告 自动化工具安全测评规范》《互联网广告 隐私计算平台技术要求》《互联网广告 群体标识技术要求》《互联网广告 监测数据采集和传输技术要求》《互联网广告 投放监测及验证要求》《数字户外联网屏广告投放监测技术要求》《数字营销技术 数据管理平台技术要求》《数字营销技术 互联网供应方平台技术要求》《数字营销技术 互联网广告需求方平台技术要求》《数字营销技术 创意管理平台技术要求》《数字营销技术 客户体验管理平台技术要求》《数字营销技术 客户数据平台技术要求》共13个团体标准,由秘书处按照国家有关团体标准的制定和发布程序办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