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4月14日、19日,中国广告协会分别组织标识广告和互联网广告业界专家,分别就中国广告协会“CNAAⅠ”(“CNAAⅡ”、“CNAAⅢ”)证明商标设计制作类(标识)和数字营销类的使用标准细则进行研讨,对原标准提出修订意见。中国广告协会将于5月初出台2017年度证明商标使用条件细则,请继续关注中广协公众号及官方网站。
为促进广告企业专业化、品牌化发展,通过制定专业服务标准树立优质广告企业品牌,中国广告协会向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申请了“CNAAⅠ”(一级广告企业)、“CNAAⅡ”(二级广告企业)、“CNAAⅢ”(三级广告企业)三个证明商标,并于2012年7月正式获得核准注册。2013年,中国广告协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国广告协会章程》及国家有关规定,按照经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审核备案的《中国广告协会“CNAAⅠ”(“CNAAⅡ”、“CNAAⅢ”)证明商标使用管理规则》的工作程序,开展了证明商标使用管理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规定,证明商标是指由对某种商品或者服务具有监督能力的组织所控制,由该组织 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使用于其商品或者服务,用以证明该商品或者服务的原产地、原料、制造方法、质量或者其他特定品质的标志。“CNAAⅠ”(一级广告企业)、“CNAAⅡ”(二级广告企业)、“CNAAⅢ”(三级广告企业),是中国广告协会依法注册的、用于证明广告企业专业服务能力和特定品质的证明商标。
中国广告协会证明商标使用管理工作,是一项建立广告企业竞争力和诚信度评价体系的行业自律服务工作。广告企业通过自愿申请使用中国广告协会“CNAAⅠ”、“CNAAⅡ”、“CNAAⅢ”证明商标(根据企业服务内容分为综合服务类、媒体服务类、设计制作类和数字营销类四大类),不仅向社会证明自身的专业服务质量与诚信水平,促进自身发展,还有责任和义务保持所承诺的服务质量,并运用“商标”这一法律武器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从而维护行业健康有序的竞争环境。实践证明,证明商标使用管理工作的开展有利于提升广告企业的品牌价值,参与国内外市场竞争;有利于加强行业自律,提高行业整体素质,净化广告市场;有利于保证广告企业的服务质量,保护广告企业和社会公众的合法权益。
证明商标使用管理工作始终坚持公平、公正和自愿申请的原则,日益得到社会各界与政府部门的广泛认可。广告企业是否获得中国广告协会“CNAAⅠ、(CNAAⅡ、CNAAⅢ)”证明商标准用证已经成为广告主和政府部门项目招标的重要考核因素。获得“CNAAⅠ”、“CNAAⅡ”、“CNAAⅢ”证明商标使用权的企业管理规范、服务精专、诚信自律,已经成为促进当地文化产业发展的龙头企业和推动广告业健康发展的主力军。
中国广告协会将不遗余力持续推动证明商标使用管理工作的科学化发展,促进广告企业品牌建设,保证证明商标使用管理工作的科学性、严肃性、公正性和权威性,为推动我国广告业专业化、集约化、国际化发展,促进行业自律,规范经营秩序努力作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