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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广告协会关于举办新《广告法》高级研修班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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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1-24 11:45:06 来源: 中国广告协会    

中广协〔2015〕2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市广告协会,中广协各分支机构,各会员单位、各广告经营单位:

为深入探讨新《广告法》颁布实施以来的新情况新问题,进一步提高广大从业者对新《广告法》的理解、认识和应用水平,促进广告监管部门、广告自律机构与广告经营者、发布者的沟通交流,定于2016年1月12-14日在深圳市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行政学院举办新《广告法》高级研修班,同时举办全国广告协会秘书长工作交流座谈会,请各地广告协会和中广协各分支机构组织广告经营单位积极报名参加。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研修班时间

2016年1月12-14日(12日全天报到;13-14日研修班,14日上午全国秘书长座谈会)

二、研修班人员

广告经营单位从事广告策划、创意、设计的专业人员;大众传播媒体单位广告审查负责人及工作人员;广告主企业及广告经营单位中的法务部门工作人员;各地广告监管部门相关工作人员;各地广告协会秘书长及相关工作人员。

三、研修及座谈内容

研修班拟邀请国家工商总局法规司、广告司领导,相关部委广告监管部门领导、地方广告监管部门领导,就新《广告法》实施以来存在的各类疑难问题进行分析释义;围绕新旧《广告法》修订内容以及广告监管工作方法和措施的新变化等内容进行解析。

座谈会拟围绕行业组织改革新形势下,如何提升服务水平、创新自律机制、倾听行业诉求、加强队伍建设,充分发挥政府与行业间桥梁纽带作用等议题展开交流探讨。

四、研修班地点

国家工商总局行政学院 (报到请到学院接待处)

五、研修班费用(含食宿)

类 别费 用

中广协副会长、常务理事单位1400元/人

中广协理事、会员单位2200元/人

非中广协会员单位2700元/人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一)学术培训部

联系人:陆 杨 010-59725131 18610249525

关瑞鸿 010-59725130 13521158208

吴东彬 010-59725129 13911884158

(二) 会员管理部

联系人:刘晓琴 010-59725113 13683310388

七、其他事宜

(一)研修班(座谈会)不接机(站),请学员自行前往国家工商总局行政学院(深圳市南山区龙珠大道66号)报到。

(二)请提前将研修班费用于2016年1月8日前电汇至以下账户,持电汇凭证到报到现场报到;如有特殊情况请现场交付,报到现场支持银行卡和公务卡。

缴费户名:中国广告协会

开 户 行:中国工商银行北京礼士路支行

账 号:0200003609089072708

(三)报名回执(见附件)请于12月30日前发送至邮箱: caa_xxfwzx@sina.com、106064887@qq.com。回执发送后请致电中广协学术培训部确认。

附件:新《广告法》高级研修班(秘书长座谈会)回执

中国广告协会

2015年12月3日

通知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