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服务行业发展,促进各类广告市场主体依法从事广告活动,净化广告市场秩序。中国广告协会自2020年7月1日起发布了《中国广告协会广告审查培训评价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自《办法》公布施行,已有300余位从业人员取得了相应级别的《广告审查员证书》或《高级广告审查员证书》。为适应广告审查培训、考试工作实际需要,我会对《办法》中《高级广告审查员证书》报名条件、续期教育等内容进行了修订。现将有关修订内容说明如下:
一、参照目前各行业在职广告审查从业人员实际情况,取消了原《办法》第七条、第八条中关于《高级广告审查员证书》专家综合审评的要求,并将第九条中《高级广告审查员证书》申请条件由从事广告审查合规等相关工作累计年限5年以上改为3年,适当放宽《高级广告审查员证书》评价要求及申请条件。
二、结合当前疫情等不可抗力因素,修改第十四条继续教育内容,将继续教育名称调整为续期教育,方式由有效期内参加一次中广协组织的线下继续教育培训,修改增加线上“续期教育培训”及“续期教育考试”途径,完成续期教育培训、考试分数达到合格以上,即可完成续期,进一步明确、简化相应级别证书续期流程。
《办法》的修订对进一步完善广告审查员行业培训评价制度,对提高广告审查队伍整体素质和能力水平具有重要意义。中国广告协会鼓励广告经营单位组织本单位相关从业人员积极参加广告审查员培训评价,将持有《广告审查员证书》、《高级广告审查员证书》作为聘用相关岗位工作人员的重要参考依据。
修订后《办法》正文详见附件。其他有关证书查询、申请及续期教育等服务项目,请登录中国广告协会官网,点击“广告审查培训评价专栏”(www.china-caa.org/ggscy)进行查阅。
附件:中国广告协会广告审查员培训评价办法(点击下载)
中国广告协会
2022年4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