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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国广告协会不再参与“大中华区艾菲奖”运营的公告

日前,民政部办公厅发出关于六家协会违规涉企收费的通报,其中涉及我会2017年运营“大中华区艾菲奖”违规向参赛企业收取参赛费、招商和合作费事宜。我会高度重视此事,决心吸取教训、深刻反省,采取措施、认真整改。

2003年以来,为推动我国广告业发展,中国广告协会将国际营销界最具影响力的艾菲奖引入中国,旨在引进国际先进营销理念,提升中国品牌整体营销策划水平,助推中国品牌走向世界。艾菲奖收取参赛费,是该奖项全球通行做法。我会与其合作,委托有关企业收取参赛费,虽然绝非以协会营利为目的,但仍是一种违规做法,是很不应该的。

今年3月,民政部社会组织管理局约谈我会,指出:“大中华区艾菲奖”的运作违反了《社会组织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管理暂行规定》(国评组发〔2012〕2号)的相关规定。我会高度重视,于3月12日召开秘书长办公会进行研究,决定与全球艾菲解约,不再参与“大中华区艾菲奖”的运营;同时,向民政部社会组织管理局报告相关情况并抓紧落实整改措施。目前,我会正在与全球艾菲履行解约程序,并妥善处理后续事宜。

我会郑重宣布,中国广告协会及下属企业不再参与“大中华区艾菲奖”运营事务。

下一步,我会将进一步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以服务行业自律、服务行业维权、服务行业发展为己任,进一步加强学习、完善制度,全面规范协会各项活动、各项工作,确保在每一个环节做到依法合规。

 

中国广告协会             

2018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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