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自1994年开始,中国广告协会通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广告协会、各分支机构及会员单位,对全国广告经营单位的广告营业额进行统计、分析,并在此基础上,发布全国广告经营单位营业额前100名排序。
二、本排序中,广告营业额是指从事广告策划、设计、制作、发布代理业务以及其他与广告有关的业务活动的金额(以给客户开出的发票数额为准)。
三、本排序中,媒体服务类是指为媒体提供代理、销售、品牌运营以及为广告主提供媒体策划、媒体广告资源购买等专项服务的广告企业(例如,电视、平面、户外、网络等媒体的销售、代理公司,媒体广告资源策划购买公司等)。
四、本排序中,非媒体服务类指主要从事品牌营销传播、广告设计制作、专项策划执行等服务,而非媒体广告销售/代理/策划/购买的广告企业。
五、本次统计排序工作中,其中,部分地区广告营业额系根据企业自行申报数据推算得到的,以保证体现企业2015年度全年经营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