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广告协会第七届第二次会员代表大会决议
(2022年11月15日中国广告协会第七届第二次会员代表大会通过)
中国广告协会第七届第二次会员代表大会于2022年11月15日召开,由张国华会长主持。会议应到会员代表1226人,实到会员代表907人,超过会员代表2/3,符合《中国广告协会章程》(以下简称《章程》)规定。会议审议了以下议案:《中国广告协会章程(修改草案)》,同意代表902人,弃权4人,反对0人,无效1人;《中国广告协会新闻发言人制度(审议稿)》,同意代表905人,弃权2人,反对0人,无效0人;《关于任命中国广告协会新闻发言人的议案》,同意代表907人,弃权0人,反对0人,无效0人;《中国广告协会网络宣传工作管理办法(审议稿)》,同意代表902人,弃权5人,反对0人,无效0人;《中国广告协会意识形态工作规则(审议稿)》,同意代表907人,弃权0人,反对0人,无效0人。表决通过人数超过参会代表的2/3,符合《章程》规定,表决有效,形成以下决议:
一、同意《中国广告协会章程(修改草案)》;
二、同意《中国广告协会新闻发言人制度(审议稿)》;
三、同意任命中国广告协会会长张国华为本会新闻发言人;
四、同意《中国广告协会网络宣传工作管理办法(审议稿)》;
五、同意《中国广告协会意识形态工作规则(审议稿)》。